蚌埠她遇人不淑多次流产,生下孩子后借亲子鉴定争抚养费

发布时间:2021-06-09 文章来源:安康生物

网络上有句很流行的话:只有女人怀孕生子了,她才会知道你嫁给了男人或狗。孙冠林(化名)就是这样一个伪君子。他在家乡有一个妻子,但他隐瞒了真相,爱上了冯若曦(化名),并生活在一起。因为他,冯若喜多次流产,又因为担心如果再流产,可能会失去生育能力,只好生下孩子。她向孙冠林要孩子抚养费,但遭到拒绝。幸运的是,亲子鉴定给了她公道。

2015年,孙冠林和冯若曦因工作关系相识,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。不久之后,他们开始住在一起。由于避孕措施不当,冯若喜同居一年后意外怀孕。冯若喜的意外怀孕让他们措手不及。冯若喜向孙冠林求婚。但孙冠林以经济条件暂时不允许为由拒绝,并动员冯若喜进行人工流产。在孙冠林的劝说下,冯若喜只好流产。

2016年6月,冯若曦再次怀孕,孙冠林动员冯若曦再次做人工流产。在被医院告知再次做人工流产有失去生育能力的危险后,冯若曦又提起了这个老故事,提议再结婚。然而,孙冠林却以各种理由推诿。

冯若曦对孙冠林有怀疑。经过多方打听,他得知孙冠林在老家有家,有孩子。冯若曦与孙冠林摊牌,劝孙冠林赶快离婚,嫁给孙冠林。经过慎重考虑,孙冠林拒绝了冯若曦的要求,威胁冯若曦立即离开孩子。否则,即使生了孩子,也不承担赡养费。

蚌埠她遇人不淑多次流产,生下孩子后借亲子鉴定争抚养费

因为医生警告“再次人工流产很可能失去生育能力”,冯若曦不敢再次人工流产。情急之下,冯若曦于2016年底生下一子,由于需要照顾孩子,冯若曦无法外出打工,收入来源锐减,母子俩陷入严重经济困难。为了支付孩子的生活费,冯若曦多次与孙冠林商量,要求孙冠林承担孩子的抚养费。但孙冠林以冯若西不听自己的意见,丢了孩子为由拒绝了。

DNA鉴定中心法医研究所的一位律师指出,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孩子的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,孩子的母亲可以向法院起诉。

在非婚生子女要求赡养费的情况下,妇女在确定关系时不需要提供太多证据。如果方便的话,可以领取同居期间居委会、派出所出具的简易证明,或者邻居的证人证言,证明存在同居关系。但确定血缘关系更直接、更准确的证据是亲子鉴定。

在法庭上,如果另一方认可与子女的关系,女性的便利不需要证明;如果不被批准,可以要求在法庭上进行亲子鉴定。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,法院将参照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的规定,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。如果男方已经支付了一段时间的抚养费,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,转账凭证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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